Wednesday, September 26, 2007

警方錯誤的執法方式

國內頻發生假警幹案,使到人民提心吊膽,自我警惕,那些假警員也令人難以辨別。一名便衣員警以調查為由,但卻未出示有關證件,結果被民眾誤為搶匪而圍捕他,這是很正常的現象。據知,該名便衣員警更亮槍,以手銬銬市民,這種查案態度是不被接受的。

這次北海警方在造成阿波羅巴刹警民對峙不愉快事件,感到不滿和遺憾,警方應該更深入調查。

如果是取締盜版光碟,該是貿消部的職責,即使警員要執行工作,也應由貿消部官員陪同。我國警方也曾再三重申,任何便衣警員若要在公衆場所執行執法工作,必須有穿制服之警官陪同,而日前涉及對峙事件之便衣員警已明顯地違背有關條規。

社區警員主要是打擊罪犯,與市民時常保持良好的關係是必要的。任何執法人員為所欲為之調查態度,導致不愉快事件的發生是不應該的。

我希望類似事件不再重演,避免警民合作之良好形像與關係被破壞。


黃泉益
檳州馬青分團團長
峇眼惹瑪區州議員